五年级作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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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别人给钱作文

世间的人多似繁星,每一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的特点,但那个人,我始终无法忘怀。

替别人给钱

我经常去购物,所以下楼时难免的事情。

一次,我觉得干嚼馒头咽不下去,就想买包咸菜。正好,底下有个卖艺的,在那里叫到:“卖艺嘞!卖艺嘞!五块钱听一次,不好听不要钱!”有个人似乎想要逗逗那个卖艺的,走过去说道:“来,唱一次吧,我听听好听不好听,好听了再付钱。”那个人似乎还嫌不够,引不出他唱的欲望,接着加了一句:“我家有五个人,要是好听,就给你二十五块钱。”

那个卖艺人似乎没有接过这么一大笔生意,二话不说就开始弹唱,生怕这个大主顾跑了似的。我走了过去,想看个热闹,听听他的歌声怎么样。

他唱歌确实不错,路人都被吸引住了,陆陆续续地来看热闹。过了十来分钟,卖艺人终于唱完了,大家都拍手称赞:“好!好!”卖艺人也朝我们这里深深地鞠了个躬。鞠罢躬,便朝说好付钱的人的方向说道:“先生,我的表演还不错吧。”那个人却在我们鼓掌的时候走了,边走边说:“差极了,我这辈子从来没听过这么差的歌!”卖艺人很伤心,沉沉地低下了头。

我想,卖艺人之前从来没有被这么说过,听歌的人都是听完就付钱的,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无赖的人。我觉得他不是因为他不给钱而伤心,而是因为别人认为自己的歌声不好听,在深深地自责。

如果我有闲钱一定会给他,但是我的钱是用来买咸菜的,就走开了。这时候,来了一个人,“这是二十五元,我听了你的歌,就应当付钱,在这里听歌的正好五个人,按照你的规则,我们付了钱了。”我佩服他的高尚品德,这二十五元,不是我们听歌的费,而是替那个无赖给的钱啊!他这么做是为了让卖艺人有自尊啊!

我很自责,把买咸菜的二十五元给了他,说的话和刚才的人说的一样。